永辉超市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涉及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孙喜双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纠纷。据悉,永辉超市要求大连御锦立即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人民币,并需承担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人民币。永辉超市还要求大连御锦支付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2001.01721万元人民币,同时请求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对上述款项共计38.59亿元人民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中指出,永辉超市提出这些要求是基于与大连御锦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然而,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审理结果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永辉超市表示,将密切关注此事进展,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次仲裁申请显示了永辉超市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决心。公司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大连御锦及其相关方的纠纷,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然而,由于案件尚未有最终结果,永辉超市也将持续关注并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