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地区法官马克・皮特曼做出一项重要裁决,驳回了xAI提出的将埃隆・马斯克名下特斯拉、SpaceX相关邮件排除在证据开示范围之外的申请。这一裁决源于马斯克对苹果和OpenAI发起的一场诉讼,案件中的证据开示程序争议不断。
此前,马斯克因不满人工智能产品Grok在苹果App Store的榜单排名,将苹果和OpenAI告上法庭。他指控苹果与OpenAI存在反竞争串通行为,称双方达成合作,由ChatGPT为部分Siri功能以及Apple Intelligence提供技术支持,从而导致Grok排名不佳。
上个月,苹果、OpenAI、X以及xAI的法律团队在美国地方法官小哈尔・R・雷的主持下,举行了一场听证会,旨在解决该诉讼中有关证据开示程序的多项争议。在庭审中,雷法官做出了一系列裁决。他批准了X与xAI提出的申请,指定克雷格・费德里吉为证据保管人;同时要求苹果提交一份关于近期和谷歌达成合作协议的文件,该协议规定由谷歌的Gemini大模型为新版Siri提供底层技术。
雷法官还采纳了OpenAI的主张,要求调取埃隆・马斯克在特斯拉、SpaceX邮箱里的相关邮件,作为本案的证据检索。这一要求引发了X与xAI的强烈反对,其代理律师辩称,这些邮件不在他们的保管与管控范围内,因为两家企业并不代表特斯拉与SpaceX。然而,雷法官并未被这套说辞说服。
OpenAI方面提供了有力证据,指出马斯克身兼多家企业的首席执行官,这些邮箱账号被他常态化用于多家公司的公务往来。例如,xAI首席财务官曾通过马斯克的SpaceX邮箱,向其发送xAI内部业务邮件,这份内部往来文件成为关键依据之一。基于这些事实,雷法官裁定相关邮件需作为证据提交。
昨日,X与xAI的法务团队向法院提交了异议申请,试图推翻雷法官此前的裁定,并申请暂缓执行该裁定,等待法院对异议作出终审。但今日,皮特曼法官驳回了这一异议请求,维持了雷法官的裁决,同时也否决了对方提出的暂缓执行裁定的动议。
皮特曼法官在裁决文书中明确表示,有合理依据认定马斯克会使用其特斯拉、SpaceX的公务邮箱处理X平台、xAI的经营事务,因此相关邮件属于可开示证据,当事方必须予以提交。他结合马斯克在上述多家公司的控股身份与高层任职情况,做出了该项判决。并且,案卷中已有具体线索佐证,如xAI首席财务官曾把企业财务报表发送至马斯克的SpaceX邮箱,仅凭这一事实就足以裁定相关邮件需要提交开示。皮特曼法官还强调,如若企业高管使用非公司官方邮箱处理公司公务,无论该邮箱是私人邮箱还是其他企业公务邮箱,企业另一方都有权索要对应文件,邮箱归属并非判定能否调取证据的决定性条件。
目前,皮特曼法官暂未划定邮件提交的截止日期。在5月13日的庭审上,雷法官曾询问X与xAI代理律师整理提交邮件所需时长,律师答复暂无确切时限,并表示若法院下达提交指令,相关工作会耗费一定时间,但会尽最快速度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