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公告,对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在2022年6月和2024年2月期间,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方式,间接向控股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输送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虽然相关款项已在当年年底全额收回,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相应定期报告中均未披露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情况。
监管部门认定,控股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长芮敬功、总经理芮益民、财务负责人陈洪明、副总经理陶梅娟等四名高管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芮益民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芮敬功与芮益民、芮益华共同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开资料显示,红宝丽创立于1994年6月,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7.35亿元,现有员工1205人。公司核心业务涵盖环氧丙烷衍生品、环氧丙烷、过氧化二异丙苯及聚氨酯保温板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旗下拥有泰兴化学、南京聚氨酯等10家参股企业,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布局。董事会秘书由王玉生担任,公司治理结构包含董事会、监事会等完整架构。
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近四年营业收入呈现波动上升态势:2022年实现25.19亿元,同比下降26.53%;2023年增长至26.47亿元,增幅5.09%;2024年进一步增至27.26亿元,同比增长2.98%;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9.74亿元,同比增长3.91%。净利润方面,2022年亏损7829.72万元,2023年扭亏为盈实现3828.35万元,2024年持续增长至5849.54万元,但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18.73%至3746.17万元。资产负债率方面,2022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分别为63.70%、58.05%、57.66%和62.10%,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显示,红宝丽现存风险信息达672条,其中周边风险52条,历史风险22条,预警信息33条。这些风险信息涉及法律诉讼、经营异常、股权冻结等多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在合规运营和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改进空间。此次监管处罚或将促使公司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